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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《北方工业大学学报》学术道德监控管理办法

    2014-06-12  点击:[]

    为规范《北方工业大学学报》编辑委员会(简称编委会)的管理,充分发挥编委会的学术作用,切实提升《北方工业大学学报》的办刊质量和水平,根据新闻出版总署《期刊出版管理规定》、国家科技部《科学技术期刊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结合我校实际,制定《北方工业大学学报》学术道德监控管理办法。内容如下:

    1、学报编辑部建立健全编辑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,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稿件的编发审核制度,严格执行稿件“三审三校一读制度”,切实做好稿件的初审、复审和终审工作,即编辑初审、专家复审、编委会终审的审稿制度。

    对审阅稿件实行专家匿名评审,原则上评审专家需具备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。如稿件涉及本校专业以外内容,经副主编同意后,约请校外有关专家进行匿名审稿。

    根据我刊特点,在编委会召开前一周,编辑部需将全部稿件呈分管自然版和社科版的副主编进行阅读把关。通过“三审三校一读”,对稿件编排的各个技术环节,进行规范操作,杜绝事故隐患。

    2、学报编辑部严格执行“责任编辑”制度。责任编辑需进行稿件的初审、编辑和付印样的通读等工作。责编人员对稿件的内容、体例、语言、文字进行编辑加工,防止和消除各种技术性差错或原则性错误,并负责对版式设计、排版、校对、印刷等各个出版环节进行监督,以保证期刊出版质量。

    3、学报编辑部严格执行“责任校对制度”和“三审三校一读”制度,对全部稿件都有专职校对人员负责进行校对。校对人员需对校对质量负责。期刊稿件的校对不低于三个校次,重要的文章或内容还相应增加校次。

    4、学报编辑部严格执行“三步查重制度”。鉴于我刊出版周期较长(季刊),文章投稿到见刊至少有三个月的时间间隔,为杜绝这一期间可能发生的一稿多投情况,在稿件编辑流程中需利用科技论文学术不端检索系统进行三次查重,即:收稿时进行第一次查重;编委会通过后送印刷厂排印前第二次查重;核红后出刊前进行第三次查重。在保证学报学术论文原创性基础上,杜绝学术不端行为。

    5、学报编辑部严格执行“编委会”制度:由自然版和社科版副主编组织召集相关专业编委,对学报稿件进行全文讨论和投票通过,并投票评选学报优秀论文(第一作者为教师),数量为每期6篇。编委会后即通过北方工业大学校园网公示7天,公示期间无异议即为生效。

    6、本办法由《北方工业大学学报》编辑部负责解释。并接受北方工业大学学术委员会及学术道德委员会监督。

    《北方工业大学学报》编辑部

    20146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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